天柱县坚持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全过程,不断收紧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紧箍咒”,采取多项举措强化全县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全县干部良好政风的形成。
一是注重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完善《天柱县治理庸懒慢浮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建立了工作目标、岗位职责、正向激励保障、负向惩戒约束“四位一体”严管干部工作机制。出台《天柱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天柱县脱贫攻坚问责暂行规定》《天柱县脱贫攻坚期间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对在扶贫攻坚期间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统筹协调能力不够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今年来,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力、责任心不强的34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诫勉问责和批评教育。
二是注重提醒教育警示力度。出台《关于建立县管干部廉洁从政陈述承诺制度的通知》,对拟提拔的干部和转重要岗位的干部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进行承诺,为从严管理干部扎紧“制度笼子”,念牢“紧箍咒”。针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对县直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离任审计与任前、届中审计相结合,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任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打好廉政“预防针”。
三是注重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了“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举报受理平台24小时畅通。坚持“三个结合”对每一件群众举报都及时进行调查、沟通和反馈,即坚持自查与分级查相结合,对涉及科级干部选人用人问题或比较突出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员直接调查或要求下级党委协助调查处理;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凡是与干部责任相关联的问题,都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坚持督查与反馈相结合,在受理群众举报中,凡是署名举报并有联系方式的,都及时将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地向举报人反馈,真正做到让群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