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从省公安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8月29日,全省公安机关已登记流动人口200万余人,制发居住证157.1万余张,随着居住证制度在我省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卫生计生、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将获得更多权益。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据了解,持有我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身份证、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职业资格培训等便利。
目前我省三类人群可申领居住证: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见》,申领办理居住证。
申领人或代办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并可到这些机构办理签注、换领、补领居住证手续。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我省公安机关将于受理之日起7日内制作居住证,并通知申领人或代办人领取。
此外,申领人还可以通过登陆互联网“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适用安卓系统的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APP等两种方式进行暂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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