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吹响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又一次“集结号”。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丹寨县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持续深入开展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治理工作,形成干部自觉接受的良好氛围。
密切配合,做到应备尽备。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密切配合,强化联系,及时沟通,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坚决防止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对全县在职科级及以上干部(包括科级、县处级、厅局级领导干部、副县级及以上离退休干部)登记备案人员的信息进行了逐一核对、审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全面核查,做到应查尽查。明确分工,步调一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通过已完善的登记备案信息库,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等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查询结果,通过“四看”(看办证时是否属于登记备案对象,看是否有《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看是否单位盖章同意或组织部门盖章备案,看出国(境)时是否向单位和组织部门申请获得同意)方式,倒查持证人员有关资料记录,逐一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没有出现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及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发生。
多措并举,做到应交尽交。一是常态化催交,对近年来所有因私出国(境)申请办证的备案登记作了全面的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了《副科级以上干部办理和持有出国(境)证跟踪管理台账》,并适时电话跟踪催交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二是集中清交,结合干部考察工作对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进行政策宣传,使其及时将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组织保管。三是信息比对催交。每年县委组织部固定在6月和12月将更新维护好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名单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备案核查,然后根据核查结果逐一比对组织保管证件的情况,经核查,如发现有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但没有上交组织保管的及时通知本人上交,做到全程监督无死角。对不积极配合上交的,及时通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限时上交。此外,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清收县级干部(包括离退休县级干部)所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