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央和省州县乡党委换届精神落到实处,通过“四个突出”,严明换届纪律,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突出纪律的保障作用。严肃党委换届涉及的政治、人事、保密等方面的纪律,重申工作要求和换届期间的五条铁律,即换届期间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选举,给各部门设置了一条绝对不能逾越的红线,同时以文件形式向全区各部门转发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指出对触犯换届工作纪律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坚决从重、从速、从严处理,为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障。
突出教育的预防作用。通过培训班和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与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召开教育大会和典型案例警示大会,切实使“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的“九严禁”要求入脑、入心,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自律意识,使之树立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敢腐败的思想意识。
突出监督的防范作用。建立纪检、组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换届督察小组,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组织考察、任用公示和正式选举各个环节,并坚持督查组全程负责制,对所包单位一包到底,并负连带责任。严格执行离任干部个人情况申报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是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提拔重用,对于已经提拔的坚决予以撤销,努力编织立体监督防控网络,从源头上防范干部在换届中的违纪行为。
突出查处的震慑作用。明确要求区纪委要把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作为今年案件查处工作的重点,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零容忍”,对换届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公开换届纪律、拟提拔对象的个人信息、换届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积极打造信访、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安排专人专门受理换届投诉案件,切实做到有举必受,受理必查,查实必纠,纠必从严,对举报案件明确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确保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