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干部监督处对“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课题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对近年来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梳理分析和深入思考。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一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以服务大局为方向,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保障作用。各级组织部门紧紧围绕贯彻党委加快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来谋划和部署干部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推动组织工作中心任务的落实制定工作措施,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及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下,组织部门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证。2009年,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各地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了服务大局的水平。
2.以“一把手”为重点,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注重把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是加大诫勉谈话和函询力度。针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采取谈话和函询方式及时提醒告诫,督促纠正。白银市针对考察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缺点,任前谈话时直接指出,提出整改要求,促其健康成长。平凉市先后对考察考核中民意一般的班子、民意靠后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实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各地组织副县级以上干部对出国(境)、买卖房屋、配偶子女经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金昌市坚持收入申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收入申报工作,对申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全面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省委组织部针对审计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责任难以追究等问题,会同省纪委、省审计厅研究起草了《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平凉市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试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合理定性,及早采取防范措施。金昌市对审计出的倾向性问题和被审计单位屡纠屡犯的问题,在新闻媒体曝光或内部信息上披露,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科学用权、规范用权意识。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以“12380”专用举报电话为主要载体,认真受理,定期分析,加大查核督办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平凉市通过“12380”专用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电子信箱、组织部长“接待日”、“干部约谈日”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白银市定期分析信访举报受理和了解核实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梳理,归纳出阶段性特点,完善监督措施。金昌市实行新任领导职务作风建设承诺书制度,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县级干部要向组织郑重递交作风建设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在任职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组织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有力促进了党内议事、决策等各项制度、程序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使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以及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3.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各级组织部门坚持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为选贤任能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每年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上年已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查,督促整改,维护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天水市坚持任前审核方案、任中列席会议、任后备案管理,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二是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按照全省整治工作《实施办法》和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整治目标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进行解决。陇南市针对干部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人事编制管理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明确纪律规定,研究解决以往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行政编制以及县(区)直部门配备“双正职”的问题。三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对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违规调动人员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在一定范围进行了通报。认真落实征求纪检、人口部门意见和任前公示等制度,对违纪违规及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经了解属实的拟任人选,取消任职资格。白银市实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由干部所在单位、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逐级进行审查并作出了相应处理。
4.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不断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干部监督工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各级组织部门把完善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作为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根本举措,常抓不懈,有力推进了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天水市制定了《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会议暂行规定》,加强了对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金昌市探索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试行办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调查、走访街坊邻居和片警等形式,从社会评价、履行公民义务、伦理道德、个人生活方面了解拟任人选的现实表现,加强了对干部“生活圈”的监督,为市委准确选人提供了依据。陇南市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坚持落实签字责任制,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二是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在全面落实谈话诫勉、函询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制度。省委组织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出台了《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实施细则》、《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细则》、《信访举报工作若干规定》,规范了监督程序,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白银市针对领导干部离任时交接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制定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规范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明确了交接责任。平凉市适应换届后新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变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三是健全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增强了监督合力。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明确了干部监督机构与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监督流程。金昌市从“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老同志中聘请了25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同志为干部监督信息员,定期听取意见,拓宽了信息渠道。天水市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增强了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统筹协调功能。
5.以改革创新为核心,不断解决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等问题,坚持调查研究,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委组织部对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后,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次召开有市委书记和省直部分厅局长参加的专项汇报会,省委常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点评,增强了“一把手”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在清水县、肃州区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和“差额选任领导干部”试点工作,在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等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各地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干部人事改革力度,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白银市针对干部初始提名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意见(试行)》。陇南市通过“大系统”和本单位进行双层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平凉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修订完善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对工作实绩、科学发展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较好地处理了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之间的关系。
从调研情况看,干部监督工作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主要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始终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党内监督和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谋划、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保障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整合监督资源,发挥民意监督、管理监督、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这些经验,既是对干部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是做好今后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干部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大家普遍反映,有的地方或单位往往怕得罪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很难对“一把手”特别是县(区)党政正职进行监督。个别单位的领导民主作风薄弱,听不进群众意见,往往不愿接受监督。二是监督制度落实不力。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规定比较笼统,责任主体不够明确,责任追究难以到人。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等日常监督制度虽然得到了不断完善,但制度不配套、操作性不强、效果不佳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同志反映,个别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章不循、执纪不严的情况。三是监督主体合力不足。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但也仅仅是通报情况,信息沟通不及时、各自为政的情况仍然存在。四是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没有大的突破。干部“能下”的问题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还没有形成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如何提高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拉票贿选等问题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等等。
结合调研情况,对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认识到加强干部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政治关心,而是怕得罪人、怕伤情面、怕影响关系、怕影响工作,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微杜渐,最终贻误了干部的健康成长。有的认为监督就是找麻烦,不利于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工作,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对干部监督工作既不重视,也不让监督。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单项制度多,制度的系统性、配套性不强,缺乏联动效应。有的制度过于原则,定性的规定多,定量的规定少,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削弱了监督效果。责任追究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难以落实到人,无人承担责任、无法追究责任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个别制度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职责不清。不同的监督主体对干部监督工作的职责不尽相同,由于缺乏协调统筹,造成有的工作脱节,有的交叉重叠,往往是单打独斗,信息成果不能共享,处理问题时推诿扯皮甚至相互隔离,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监督主体缺乏明晰的监督职责,一般不需承担疏于监督或监督失察的相应责任,从而不愿、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对县(区)党政正职疏于监督,矛盾和问题比较多,群众反映比较大。
四是监督氛围不浓。重选拔任用、轻监督管理,重组织监督、轻群众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还不够,干部监督人人有责的氛围还没有形成。个别地方对舆情引导不力,造成群众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模糊,听信传言,影响了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另一方面,随着干部参与经济活动增多,个人交往广泛,活动范围增大,干部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对此缺乏研究思考,监督方式创新不足,工作缺乏针对性和超前性。
三、对策建议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就要紧紧抓住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根本目标,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握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规律和特点,健全机制,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1.坚持教育引导,增强监督意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教育预防功能,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本质特点和个性特征,强化教育引导,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一方面,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教育,切实解决“愿不愿监督”的问题。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廉政谈话、考核考察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另一方面,强化责任意识,解决好“敢不敢监督”的问题。干部监督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职能,寓监督管理于关心激励之中,善于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和推荐坚持原则、埋头苦干的优秀干部,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的正面引导和激励鼓舞作用。经常运用反面典型,分析原因,严明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干部养成在监督下成长的良好习惯。
2.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日常监督。从严监督是对干部最真诚的关心、最好的爱护、最有益的帮助,是组织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要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一是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工作有困难、群众有反映、职务有变动、班子有矛盾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防止小过铸成大错。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多渠道听取意见,查看干部民意,高度重视反映线索,查看干部廉政,依靠群众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既要了解干部在“思想圈”中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又要合法地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中的情况,特别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从时间、空间层面全方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消除监督盲区。四是加强对“一把手”尤其是县(区)党政正职的监督。把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用权行为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起来,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与跟踪督查结合起来,增强“一把手”接受监督和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试点,探索加强对县(区)党政正职进行监督的新途径。
3.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全监督机制。科学有效的制度是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完善制度,增强操作性。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制定程序明确、办法具体、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实施细则,实践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增强制度的系统性,更好地发挥各项制度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综合效应。二是积极创新,增强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吸收和借鉴先进经验,大胆创新,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实现新的突破。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等难点问题,积极进行试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三是建立责任制,增强实效性。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健全干部监督责任制,形成责任主体明确、追究方式具体、保障措施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无人监督、无法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合理界定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及责任范围和追究方式,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不清、问责难、追究难的问题。四是强化督查,维护严肃性。把落实制度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强化组织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制度的约束力。严肃纪律,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批评教育,严格照章办事。
4.坚持统筹兼顾,增强监督合力。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整合监督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外部协调。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实行“互动式”监督,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在加强干部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化内部沟通。组织部门内部要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干部监督机构与干部管理机构的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善于运用舆论监督手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正面引导领导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积极应对舆情突发事件,正确引导舆论宣传。四是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网络监督、信访举报、“12380”举报电话及网上举报等监督手段的作用,及时收集信息,并与干部考察考核、奖惩任免、日常监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干部监督预防体系。
5.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监督效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勇于实践,深入进行理性思考,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干部监督的对策措施。一是创新监督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关心爱护干部和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督促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准确定位,完善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二是改进监督方式。按照合法、合理、合情、管用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与坚持原则结合起来,把强化预防和完善组织措施结合起来,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做到以理服人、群众支持、符合政策。三是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主体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见微知著,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预防能力和纠正问题的能力,深入探索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规律,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